井内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式
井内事故预防的基本要求
a) 施工前,应根据施工地区地层、岩性、构造、稳定状况等制定预防措施;
b) 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执行钻探规程,坚持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;
c) 下井钻具、管材、接头等应符合技术要求,并严格进行质量检验,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; d) 遇有回转阻力、动力机响声异常、泥浆泵泵压升高、井口钻井液循环中断、钻具上提或下放遇阻等情况时应弄清原因并及时处理; e) 因故停钻时,应将钻具上提至稳定井段直至将钻具提出井外,并向井内灌满钻井液; f) 应随时盖好井口,谨防工具或其它物件掉入井内。 二 井内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a) 井场应配备公锥、母锥、打捞矛、打捞筒、打捞钩、打印器等专用处理事故工具; b) 事故发生后,应正确分析判断,做到事故原因清、事故类型清、事故位置清,并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; c) 井内事故的处理应由机长主持,各岗位人员明确分工、密切配合; d) 事故处理应及时,处理措施应积极、稳妥,并留有余地,防止措施不当造成事故复杂化; e) 井壁不稳定时,应先护壁,后处理井内事故; f) 强力起拔井内事故钻具或井管前,应对钻塔、钻机升降系统、钻压仪等进行检查、固紧,起拨时不应超过设备、工具等的起重负荷能力; g) 应详细记录下井钻具、打捞工具和事故钻具的规格、长度、位置及处理方法、遇到的问题等。 三 井内事故预防和处理 1 吸附卡钻事故预防 a) 钻井液应具有良好的性能:较小的滤失量、较好的润滑性能、适当的黏度和切力; b) 做好钻井液固相控制,宜将无用的固相尽量清除干净; c) 钻具在井内停钻静止时间不宜超过3min,否则应及时提动或转动钻具; d) 不得将主动钻杆坐于井口进行修理作业; e) 严格控制井斜,保持良好的井身质量。